2021年沛縣補充招聘編制教師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21年沛縣補充招聘編制教師公告》要求,現(xiàn)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和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劃定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填寫《個人健康申報承諾書》(見附件2)。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的應聘人員,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點:沛縣教師發(fā)展中心二樓會議室(沛縣歌風中學南門向西50米)。
四、資格復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報名信息表,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
②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2022年畢業(yè)生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
④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畢業(yè)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⑤《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員須按管理權限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⑥《擇業(yè)期內未就業(yè)承諾書》(附件4)、《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證明》。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如果按2022年畢業(yè)生身份報名,需提供《擇業(yè)期內未就業(yè)承諾書》和《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若為網簽協(xié)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xié)議證明);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果按2022年畢業(yè)生身份報名,另需提供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證明。
⑦《個人健康申報承諾書》(附件2)。
⑧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單獨按序裝訂。
五、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自備現(xiàn)金),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按面試準考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資格復審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沛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人員名單、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生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應聘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申領“蘇康碼”和“行程碼”,每日進行健康申報更新直至資格復審當天。資格復審期間不得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注意保持社交距離,應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衛(wèi)生防護。如出現(xiàn)發(fā)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y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獨自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不帶陪同人員。
資格復審入場前,應出示“蘇康碼”綠碼、“行程碼”綠碼,資格復審入場時,現(xiàn)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的考生,方可入場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應服從現(xiàn)場防疫管理,并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和答題環(huán)節(jié)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主動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材料,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入場參加資格復審:
(一)近期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滿28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xù)28天健康監(jiān)測,資格復審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和“行程碼”為綠碼、現(xiàn)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健康監(jiān)測期間6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自離開中高風險區(qū)之日起算已滿14天集中隔離和后續(xù)7天健康監(jiān)測,資格復審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和“行程碼”為綠碼、現(xiàn)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健康監(jiān)測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主動報告并配合相應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1.不能現(xiàn)場出示本人當日“蘇康碼”和“行程碼”綠碼的;
2.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3.近期有國(境)外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離開中高風險地區(qū)之日起算未滿28天(14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xù)28天(7天)健康監(jiān)測的;或雖已滿集中隔離期及健康監(jiān)測,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健康監(jiān)測6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或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4.資格復審當天本人“蘇康碼”和“行程碼”為綠碼,現(xiàn)場測量體溫≥37.3℃、有干咳等可疑癥狀的。
請考生持續(xù)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資格復審前如有新的調整和新的要求,將另行告知。
咨詢電話:
沛縣教育局0516—8961836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沛縣教育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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