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7年永泰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計劃招聘40名。其中中學計劃招聘12名,小學計劃招聘18名,幼兒園計劃招聘10名。各崗位招聘人數、報名對象具體條件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計劃
類別 |
小計 |
幼教 |
語文 |
物理 |
地理 |
化學 |
生物 |
科學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英語 |
幼兒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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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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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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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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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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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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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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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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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計 |
40 |
10 |
4 |
3 |
2 |
2 |
2 |
2 |
4 |
4 |
6 |
1 |
二、招聘條件
。ㄒ唬┗緱l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30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以及違反計生、綜治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二)資格條件
30周歲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歷、資歷等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辦法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
1.報名時間及辦法
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在網上報名并繳交報名費(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
2.筆試
。1)筆試時間: 4月16日參加全省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
。2)筆試地點:福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人[2010]7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成績將在5月13日前,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eeafj.cn)向社會公布。
3.面試
。1)面試工作由縣政府牽頭,縣人社局、監(jiān)察局、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2)參加面試人員:以實際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擴大數末位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與考人數參加面試。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復核需提交材料:報名表(網絡打印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網絡打印件復核時現(xiàn)場進行)、教師資格證(網絡打印件復核時現(xiàn)場進行)和報到證、報考相關崗位的相關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的相關證書、資格證明均需在聘用前取得(2017年上半年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未領證書者,憑成績單參加復核)。
。4)面試內容:現(xiàn)場編寫教案、課堂片斷教學(含專家提問)等,相關學科還要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
。5)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加分政策
對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此類考生面試資格復核時應提供相關證明,審核確認、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加分手續(xù)。
五、體檢
根據招聘的崗位和招聘人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的綜合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其中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百分制),未達要求的不予聘用。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若體檢不合格的,則按同專業(yè)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者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人社、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共同實施,并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集中統(tǒng)一體檢。
六、公示
各招考的崗位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定聘用單位。同崗位綜合成績相同者依據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聘用,筆試成績又相同者依據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聘用。擬聘用人員因故自行放棄聘用資格的,在該專業(yè)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擬聘人選及聘用單位確定后,報請縣政府審定,結果在永泰縣教育局政務公開欄、永泰教育信息網上公示。
七、聘用人員待遇及違約責任
1.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②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③審檔不合格的;④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實行人事代理。
3.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轉正。
4.聘用人員在永泰縣聘用學校原則上最低服務期5年(含試用期),因各種原因未能履行服務期限的(應征服兵役除外),應承擔違約責任。
5.聘用人員被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其聘用合同。
八、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文件規(guī)定,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下,嚴肅公開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紀律,做好保密工作,執(zhí)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九、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lián)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17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告知永泰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電話:24872078,24859326;傳真24832398。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因雙方聯(lián)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全部承擔。
2.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填寫準確的個人報考相關信息(含本人自大專起的所有學歷信息等)。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個人信息負責。如因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審核不通過或被取消報名資格,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泰縣教育局、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永泰縣教育局 0591-24859326
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91-24832425
附:2017永泰縣新任教師招聘崗位情況一覽表
永泰縣教育局 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