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龍灣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 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jù)龍灣區(qū)2021年教師招聘考錄工作的安排,現(xiàn)將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見附件1)
二、復審時間:
三、復審地點:龍灣區(qū)教育局(龍灣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大樓)11樓會議室
四、材料攜帶
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2),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五、其它要求
(一)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資格復查,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出示健康碼進入辦公大樓,積極做好個人防護。
(二)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查審核地點不提供復印服務,請考生備齊備全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龍灣區(qū)教育局人事科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