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龍灣區(qū)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jù)《關于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溫龍教人[2023]39號)、《關于202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的公告》(溫龍教人[2023]40號)文件,現(xiàn)將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復審時間:
職高、中學、小學崗位:2023年7月6日下午2:30-5:00
學前教育崗位:2023年7月7日下午2:30-5:00
三、復審地點:
龍灣區(qū)教育局(龍灣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大樓)11樓會議室1號會議室。
四、材料攜帶
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2),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五、其它要求
(一)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資格復審。
(二)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審地點不提供復印服務,請考生備齊備全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龍灣區(qū)教育局人事科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