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西縣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3〕2號)有關規(guī)定和國家、自治區(qū)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補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現就林西縣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林西縣的人員;
(二)持有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林西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盟市、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持有林西縣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林西縣部隊現役軍人、武警。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fā)﹝2002﹞64號)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執(zhí)行。
(三)考試相關條件
1.2020屆及以前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且為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或者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規(guī)定,屬于免試認定范圍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屆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在完成《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必修課和不少于一學期的教育實習實踐后,參加由所在學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學科專業(yè)課三科考試并考試合格,在畢業(yè)前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四)普通話水平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任教學科、任教學段
1.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任教學段須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一致。
2.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屆及以前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屆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任教學科須與所學師范專業(yè)相應,任教學段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fā)〔2002〕64號)中對各學段的學歷要求。
三、報名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統(tǒng)一認定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8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3日17:00。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報名。申請人在網站首頁點擊“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網上報名。
申請人賬號注冊及申報信息填報,請參考“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查詢相關信息)。
確認點選擇:持有林西縣戶籍或有效期內居住證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確認點選擇林西縣教育局。申請高中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確認點選擇赤峰市教育局。
(二)現場確認
持有林西縣戶籍或有效期內居住證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須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2023年11月7日、8日、9日、10日、13日、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審核地點:林西縣教育局二樓206室(林西鎮(zhèn)松漠大街2號)。
咨詢電話:0476-5556821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在林西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駐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林西縣現役軍人、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林西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只需提交復印件)。未通過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需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未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考試相關證明材料
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比對核驗,無需提交。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屆及以前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應提供《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
現場審核時領取體檢表,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證明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領取。
6.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無需個人提供。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相關部門統(tǒng)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2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大小必須符合要求)。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三)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認定機構完成現場確認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和申請表各一份。請及時關注微信通知群,了解《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領取時間、地點和方式。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三)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四)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申請人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申請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五)申請人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本公告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對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林西縣教育局
2023年10月27日